趣書網 > 官運:從遇到美女書記開始 > 第124章 最后殺招
  李初年淡然地一笑,道:“你甭管合同上有沒有蓋南荒鎮政府的大印,但有我的簽字,只要我不同意,這合同就無法轉讓。”

  譚峰和耿林對此也拿捏不準,局面一時僵住了。

  就在這時,譚峰的手機響了起來。

  他一看來電顯示,匆忙起身快步走了出去。

  給他打來電話的不是別人,正是榮華集團董事長王領瀚。

  王領瀚接到了孔利官的電話后,心情頗為舒暢。

  你李初年只不過是個小小的副鎮長,我那么給你面子,可你竟然不識抬舉。

  就憑你一個小小的副鎮長,能斗得過我嗎?

  現在還不是乖乖地按照我提出的方案執行嗎?敬酒不吃吃罰酒!

  和孔利官通完電話之后,想到明天一早就要過來簽轉讓合同,王領瀚決定還是先給譚峰鎮長打個電話,這樣顯得更加周全。

  “譚鎮長,你好!我是榮華集團的王領瀚。”

  “王董,你好!孔市長早就把你的手機號碼發給我了,我也保存了起來。一看來電顯示,我就知道是你打過來的。”

  譚峰的語氣中極盡諂媚。

  “呵呵,譚鎮長啊,這件事多謝你了!明天早上九點之前,我會準時趕到利民集團,具體事項咱們見面之后再談。”

  “好的,王董。”

  但說到這里,譚峰不禁想起了訂單合同上李初年的簽字。他本不想說這件事,因為一說就顯得他很無能。可又不得不說,王董明天一早就過來簽合同了,李初年簽字的事不解決,這合同的確也轉讓不出去。

  因此,譚峰只好實話實說。

  王領瀚聽后,也不禁吃了一驚,急忙問道:“甲方蓋的是利民紡織集團的公章,乙方蓋的是紡織工業廳的公章,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公章了,對嗎?”

  “是的,王董。”

  “甲方簽字人是李初年和趙敏,乙方簽字人是秦雅麗,除此之外,沒有別的簽字了,是嗎?”

  “對,王董。”

  王領瀚這不是墨嘰,他如此認真地核對簽字蓋章的信息,目的就是要找到解決方法。

  “譚鎮長,我立即詢問一下我們集團的法律顧問,等會給你回電話。”

  “好的,王董。”

  譚峰掛斷電話后,隨即又返回了會議室。坐回原位,看著桌子上的合同有些發呆。

  如果王董咨詢了法律顧問,果真如李初年說的那樣,這件事就徹底泡湯了。自己的一切努力也都白費了。

  自己也將無法向孔利官交代了。

  耿林如坐針氈,他個人倒不是很關心這個合同到底能不能轉讓。

  關鍵是他現在還有些發懵。他是突然接到譚峰的電話,說他被任命為利民紡織集團的董事長,這讓他有些措手不及。

  因為毛紡廠改制成利民紡織集團,個中艱辛他是親自經歷過的。

  李初年對此付出了很大的心血,怎么突然之間自己就取代了趙敏呢?

  趙敏可是李副鎮長花大力氣親自請過來的。

  現在他終于鼓搗明白了,譚峰讓他取代趙敏的目的,就是為了轉讓這個訂單合同。

  這讓耿林有種被人利用的感覺,這種感覺讓他猶如被架在火爐上炙烤。

  但一想到擔任這個董事長之后,好處多多。比清水衙門工業辦可強了千萬倍。

  這也是他硬著頭皮執行譚峰部署的主要原因。

  這個時候,譚峰的手機再次響了起來。

  譚峰一看來電顯示,立即起身又跑了出去。

  這又是王領瀚給他打過來的。

  “譚鎮長,我剛咨詢完法律顧問。訂單合同真正起生效作用的是所蓋的公章,簽字人只是起到代表甲方乙方的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加蓋的公章。趙敏代表的是利民集團,李初年的簽字,所起的作用只能和趙敏一樣,并不能代表南荒鎮政府,因為合同上并沒有南荒鎮政府的公章。”

  譚峰聞聽,頓時高興地道:“這樣就太好了,李初年還想靠他的簽字阻止合同轉讓。”

  王領瀚道:“他阻止不了,只要新上任的董事長堅決執行,誰也阻止不了。”

  “那太好了,我知道該怎么辦了。”

  “譚鎮長,我明天一早就趕過去。”

  “好的。”

  譚峰掛斷電話后,再次返回了會議室。

  他一落座,就底氣十足地對李初年道:“我剛咨詢了法律顧問,你在這上面的簽字,充其量也是代表著甲方利民紡織集團,并不能代表南荒鎮政府。你這簽字本身就是多余的,可以忽略不計。因此,你也無法再阻撓干預此事。”

  趙敏、王暢還有紀光廉聞聽都是大吃一驚。

  他們以為只要有了李初年的簽字,就可以阻止合同的轉讓了。

  但看到譚峰說的如此振振有詞,他們都又緊張了起來。

  李初年問道:“你咨詢的哪里的法律顧問?”

  “榮華集團的法律顧問。”

  “榮華集團的法律顧問當然是偏袒榮華集團了,這樣的法律顧問,也可以忽略不計。”

  譚峰不禁嘿嘿地笑了起來,道:“我忘了告訴你,榮華集團的這個法律顧問可是從省法院退休的法官,他對法律極其精通。你要不信,可以去告,看我說的是不是對的。”

  李初年緊皺眉頭,滿臉愁悶地點燃上一支煙。

  譚峰趁機又道:“李初年,現在全鎮的經濟工作由我這個鎮長親自主抓,你去忙你分管的安檢和水利吧。這里沒你什么事了,你可以走了。”

  會議室里頓時變得鴉雀無聲,譚峰的這番話就是故意在羞辱李初年。

  李初年緩緩打開了桌子上的公文包,從里邊拿出來一份材料。

  慢條斯理地道:“我忘了告訴你,我這里還有一份備忘錄。你可以再去咨詢一下那個法律顧問,問一下這個備忘錄是否有效。”

  說著,李初年將手中的材料扔給了譚峰。

  譚峰急忙伸手抓起材料來一看,映入眼簾的是抬頭的七個大字:訂單合同備忘錄。

  備忘錄中有幾個條款,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條款,那就是李初年在訂單合同上的簽字,代表的是南荒鎮政府。此效力直到訂單合同執行完畢方才終止。在此期間,沒有李初年的簽字確認,合同的轉讓、分包以及其它形式的合作等均為無效。

  備忘錄最后簽字的雙方是秦雅麗和李初年。

  這份備忘錄雖然沒有加蓋紡織工業廳和南荒鎮政府的公章大印,但秦雅麗和李初年的簽字處,均都按上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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