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西有些沉默。
這種感覺,當然不只是道爾才有。
她也有。
她說道,“我和他們一個朋友很像,所以才會誤會。”
“我就不明白了,你都沒有來過北文國,你這么就會和他們的朋友像了!”
“我也不明白。”貝西笑。
她也不明白,為什么分明沒有來過北文國,卻對這里,熟悉得過份。
“別想了,幾天上庭后,就離開這里。”
“答應我以后都不要再來了!”道爾很認真。
“好。”
是真的覺得,這里總是讓她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熟悉又害怕!
……
五日后。
貝西抄襲一案,上庭。
貝西站在了被告席上,魅影站在了原告席上。
觀眾席上人很多。
夏柒柒和肖楠塵自然一早就坐在了位置上。
道爾當然也在。
但因為那天和肖楠塵的不愉快之后,接下來幾天兩個人都沒有說過一句話,此刻道爾也是刻意和他們保持了距離。
“你們在這呢!”耳邊突然響起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夏柒柒抬頭,看到了秦江。
她左右看了看,“葉景淮呢?他沒來?!”
“不方便來。”秦江一屁股坐在他們旁邊。
“偽裝偽裝不就行了嗎?”
“估計是不想見到情敵吧。”秦江看了一眼那邊的道爾,幸災樂禍的說道。
“你還有心情嘲笑別人。”夏柒柒諷刺,“你自己的稀飯都沒有吹冷。怎么著,放棄追白小兔了?!”
秦江無語。
這妞簡直是哪壺不開提哪壺。
他說道,“慢慢來,等本大爺出手的時候,白小兔就會被我迷得死死的。”
夏柒柒覺得,秦江這貨,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安靜!”法庭上,秩序員維持著秩序。
然后宣讀了,法庭的紀律。
宣講完了之后。
全體起立。
法官入場。
書記員把事情的經過進行了闡述,雙方進入了辯護階段。
原告律師走上前,說道,“我當事人許詩清,藝名魅影,8年前曾發布過的原創設計,現在被卡拉米知名設計師貝西盜用,并進行了商業盈利,嚴重侵犯了我當事人的名譽。我當事人現在要控告貝西抄襲罪,同時要求貝西將她抄襲的設計天使系列的所有盈利款項全部賠償給我當事人,并當著媒體的面,給我當事人鄭重道歉!”
話音落。
還是讓現場有些震驚。
是沒想到,原告居然要價這么高。
天使系列盈利了多少錢,至少都是以億計算的。
而且不得不說,天使系列賣得火爆,也不只是因為設計出眾,更重要的還是有一個響亮的品牌,就算這個產品系列被魅影再次使用,就算能夠讓市場接受,但也絕不可能賺得了這么多錢。
這個海口,還是讓人有些理解不了。
至于第二個當眾道歉,雖然情理之中,但也覺得有些過于咄咄逼人。
“這是我方提供的證據。”原告律師把準備的所有證據相關遞給了法官。
評審團拿過來研究了一番。
抄襲基本就是鐵釘的事實。
現在只是在判定,怎么賠償的問題。
法官開口道,“從原告方的證據提供來看,貝西抄襲事件事實基本明確。接下來是被告辯護時間。”
“謝法官大人。”被告律師上前,胸有成竹的說道,“我方做無抄襲辯護。”
此話一出。
現場又有些震驚了。
這個時候對被告方而言,怎么獲得法庭的同情最關鍵,現在還在做無謂的辯護,顯然就是在自取其辱。
原告許詩清就忍不住諷刺的笑了一番。
貝西這女人還真的是不知廉恥。
到現在這個地步了,居然還想要狡辯。
也好。
貝西越是狡辯,她受害者身份就越明顯。
貝西只會更加的身敗名裂。
“法官大人。”對于所有人對他方的嘲笑,被告律師并沒有放在眼里,他直言道,“我有幾個問題想要問我的當事人。”
“允許。”
被告律師走向貝西。
貝西看著律師。
律師問道,“貝西小姐,我想問一下,從出生開始,除了現在,你來過北文國沒有?”
“沒有。”
“確定沒有?”律師再問。
“確定。”貝西說道,“我有我從出生到現在的行程記錄,我這是第一次到北文國。”
“好的。”律師點頭,又看向法官,“法官大人,我能問原告幾個問題嗎?”
“允許。”
律師走向許詩清。
許詩清挺直了背脊,就是一副,她底氣十足的樣子。
“許小姐,我想問一下,8年前你的原創是投的水紋設計雜志嗎?”
“是。”許詩清說道。
“如果我沒有記錯,雜志社應該是在5年前就已經倒閉了。”
“這不影響我的設計曾經在8年前就刊登過,這是刊登的那本雜志,好在我專程留了下來,否則現在都已經絕版了。”許詩清那本已經泛黃的雜志拿在手上。
律師看了一眼,笑道,“所以說如果不是這本雜志,許詩清小姐是證明不了,你曾經刊登過這個設計。”
“是啊,要不然我現在說什么都說不清了,只得吃了啞巴虧。”許詩清滿臉得意,“不過應該還是老天有眼,壞人永遠都沒得好下場的!”
“這句話我很贊同。”律師順著許詩清說道,又問道,“我還想問一下許小姐,這本雜志曾在網絡上發行過嗎?”
“網絡?”許詩清皺緊了眉頭,不悅的反問道,“網絡發行沒發行,和我已經刊登過的事實,有什么關系嗎?!”
“許小姐別誤會,我完全沒有懷疑你8年前確實刊登過這個設計。我的意思是,8年前網絡還未普及,時尚設計都還只是通過紙質傳播,且這家公司5年前就已經倒閉,不可能還會把曾經的作品再次搬運在網絡上。而據我所知,這本雜志的銷量并不好,當季就賣了不到2000冊,而2000冊的傳播量,以及在當時網絡并不發達后期也不會有人通過網絡傳播的情況下,這本雜志的設計內容想要傳播到遠在他國的我當事人手里,幾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