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逆襲1988 > 第1913章 民政局
  王林和妻子開誠布公的談了一次話。

  他把自己收到幽靈信的事說了一遍。

  這樣的信件,王林以前也收到過。

  不過那是有人敲詐勒索他。

  很明顯,這一次的情況不同了。

  這個幕后之人,連著一個多月了,每周給王林還和李文秀寄一些這樣那樣的信件,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他不僅想要破壞王林的家庭,還想整垮王林的企業。

  王林對李文秀說道:“我知道你是個聰明人,但你有什么事情,你不應該瞞著我,而應該和我說清楚。現在我們有了共同的敵人。這個敵人在暗處,他到底是誰,想做什么?我們都不知道。但有一點很明確,他就是不想讓我們好過。”

  李文秀微弱的嗯了一聲:“我知道。”

  王林道:“所以呢,在這個時候,我們更應該團結一心,槍口一致對外。你說是不是?”

  李文秀說道:“對不起,王林,我也不是有意隱瞞你的。現在你既然知道了,我把以前的信件都給你看看吧!”

  王林擺了擺手:“不必看了,我已經知道了。”

  李文秀道:“王林,我是擔心我說出來以后,我們之間的信任體系,就會被破壞殆盡。我怕以后再也不會相信你,你也不會再相信我了。那我們以后還怎么過日子?”

  王林輕撫妻子光嫩潔白的俏臉,溫聲說道:“你這么想,說明你心里還是疑心我在外面有人。是不是?”

  李文秀趴在他的肩膀上,不說話。

  王林心里黯然一嘆。

  李文秀在他耳邊喃喃的說道:“對不起,王林。我是不是很傻?”

  王林道:“你不是傻,你只是關心則亂。你太愛這個家,所以你才這么做的。”

  李文秀問道:“王林,你跟我說句實話,你在外面,到底有沒有女人?有多少個女人?”

  王林沉著的道:“你又犯傻了不是?”

  李文秀道:“王林,我沒有別的意思,我只是擔心你和公司。有人在整你,而這個事情,很可能成為他們攻擊你的最大武器。”

  王林道:“我不怕。”

  李文秀道:“可是我害怕!王林,你知道嗎?你在我心目中,不僅是我的男人,不僅是我兒女的父親。你還是神一般的男人,你也是我最崇拜的偶像!我不能容忍別人中傷你、詆毀你。我不想你受到傷害。”

  王林道:“不管這個人是誰,也不過是躲在暗處施放冷箭的小人而已!我們不必害怕。”

  李文秀道:“我有個請求,你一定要答應。我們離婚吧!假離婚!只扯離婚證,我們還是生活在一起。”

  王林不解的問道:“你到底在想什么?這種話,你也說得出來?你的大學文憑雖然是自考得來的,那好歹也是個大學文憑!你能不能說點靠譜的話?”

  李文秀道:“王林,我是認真的。我們離了婚,別人再想用重婚這條罪名來抓你,就不能夠了!其實我們并沒有損失,就是辦一個離婚證而已。世界上多少情侶,沒有結婚證,不也照樣在一起過日子嗎?”

  不管她怎么說,王林只是不答應,覺得這種做法極其荒唐。

  李文秀拉著他的手,說道:“王林,一直以來,我對你都是百依百順,你說什么,我都不會唱反調。但這一次,你一定要聽我的。好不好?我們只是辦個證,我還是你的女人,我們還是住在一起。”

  王林蹙著眉頭不說話。

  其實,他何嘗不知道,李文秀這個建議,其實是最好的?

  沒有了結婚證的約束,王林就更安全。

  王林自己的事情,他比誰都清楚。

  如果真的曝光,那引起的社會反響將有多大?

  王林連想都不敢去想。

  可是,他又無法接受離婚這一決定。

  婚姻實質上是倫理關系,是具有法定意義的倫理的愛。

  擁有婚姻,是完整人生的精髓。

  不管是做為一個妻子,還是女人,抑或是戀人,李文秀都是夠格的。

  王林找不到任何理由和她離婚。

  “文秀,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王林沉著的說道,“你只知道如果我在外面有女人,我不離婚的話,會影響到我的名譽。可是你想過沒有?我們離婚這件事情,如果被曝光出去呢?一樣也會影響到我的名譽。”

  李文秀道:“王林,我們離婚,只是影響你的名譽。我們不離婚,別人就能說你是在犯重婚的罪!”

  王林一臉的震驚:“好奇怪!你怎么就一口咬定,我在外面有女人?”

  李文秀抿緊嘴唇,撇過頭去:“反正我就是知道!”

  王林道:“你是相信別人給你的那些信?是不是?你寧愿相信那個壞人,你也不相信我?”

  李文秀不說話。

  有些話,她說不出口。

  一旦說出來,兩人的關系,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王林大手一揮,說道:“離婚的事,你想也別想了!”

  說完,他便出門而去。

  李文秀怔怔的出了一會兒神。

  第二天,李文秀一個人來到了民政局。

  怕被人認出來,她特意來到另一個區的民政局咨詢。

  李文秀問工作人員:“同志,請問一下,一個人能辦理離婚手續嗎?”

  工作人員搖了搖頭:“那怎么可以呢?你們結婚時是兩個人一起來的,那離婚也必須是兩個人一起。如果一個人可以隨便離婚,那不是要亂套了嗎?”

  李文秀問道:“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一方又堅持要離婚呢?難道就沒有辦法了嗎?”

  工作人員道:“是什么原因離婚?家暴?還是男方出軌?如果無法協商導致無法雙方前來辦理離婚的,其中一方可以帶上相關資料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訴訟離婚不需要雙方同時前往,可以由一方發起另一方再前往辦理手續。”

  李文秀失望的道:“那就是說,還得雙方都同意才能離婚?”

  工作人員道:“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李文秀又問:“什么情況下,可以宣判離婚呢?”

  工作人員道:“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或者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你們是因為什么要離婚呢?”

  李文秀道:“沒有因為什么,我就是想和他離婚了。不知道能不能行?”

  工作人員無語的道:“這怎么能行?你當婚姻是兒戲嗎?說結就結,說離就離?小孩子過家家啊?”

  李文秀說一聲謝謝,起身離開。

  她卻不知道,她已經被人認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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