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旭這話沒毛病!
早些年的土匪,那打劫也不會打劫自家山頭下面的村民。
美其名曰,兔子不吃窩邊草,甚至于山腳下的村民有個受災什么的,他們還要拿出糧食來救災。
很奇葩吧?
其實人家聰明著呢,打好鄰居關系,讓這些傻不拉幾的老百姓覺得他們可能是“梁山好漢”,就喜歡劫富濟貧。
一旦朝廷來圍剿了,他們還會給山上通風報信。
顧三兒只要不傻!就不可能為了這點錢,得罪本地人,要是傳揚了出去......
你顧三兒之前可是打著要報仇得旗號,讓小弟們一個個感動得稀里嘩啦的。
但最后,連這“人血饅頭”你都吃,那他之前演得戲不就白瞎了嗎?
“走!去對資料去!”
“對資料?什么資料?”
小助理有點沒反應過來,忍不住開口詢問了句。
“傻瓜!這案子從一開始的時候,咱們不是就已經調查過了,懷疑是州城那幫越獄犯嗎?剛才的那些人已經說了其中一個長相,一核對!咱們就知道和咱們作對的人誰誰了?”
嗯?
果然,小助理聽到這話眼珠子都放光,還得是老板聰明啊!
很快,他們倆又馬不停蹄,直接來到了州城監獄這邊,柯旭靠著自己的同學關系,弄到了對方的資料。
經過核對之后,他找到了這個人......
王彪!
根據資料顯示,王彪就是州城,轟動一時的“雨夜色魔”元兇。
還有他落網之后的口供,這家伙小時候就長得特別的丑,一臉的痘痘。
因為治療不及時,任期自我發展,讀書那會兒就被人嘲笑是“癩蛤蟆”!更加沒有女孩子喜歡他。
王彪自己說,他小時候,暗戀班上一個女生。
那女生家境不錯,時髦,愛打扮!
讀書的年紀,人家就穿絲襪了。
王彪第一次看到這個妹子穿著絲襪來學校的時候,就一直盯著人家的腿看。
后來,放學回家,那是對這玩意兒念念不忘。
從這以后就落下了病根,這叫“癔癥”,看到路上穿絲襪的就走不動道。
王彪第一次犯案,那是成年之后,因為年輕時候痘痘沒有治療好,到了成年后,全都是痘坑!
整個人的臉,坑坑洼洼的就像是月球表面一樣。
他的丑,到了什么程度呢?
跑到紅燈區去,人家女人都不愿意接他這活兒。
后來點“外賣”,本來女人都來了,看到這家伙的那張臉,嚇得錢也不要了,這生意也不接了。
那天,這女的穿著一雙黑絲襪,激發了王彪的欲望,再加上女人一直嫌棄他丑,不愿意做他的生意。
這一下,王彪兇性大發,竟然把女的給活活勒死!
后面,還趁熱,做了少兒不宜的事情。
完事兒后,看著那冰冷的尸體,他恐慌了!剛才那是蟲子上了頭,完全不管不顧,但在弄完后,清醒過來,發現死人了!
王彪看著尸體,瞬間就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