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天漢之國 > 第641章 值得嗎?
  王宵獵背著手,在家里的梧桐樹下,慢慢尋找著蠽蟟螝。這個年代吃這些的人少,此時簡直到處都是。

  生活困難,魚鱉蝦蟹這些東西沒有人吃,在許多地方泛濫成災。前世的時候,王宵獵記得有一年家鄉大旱,渠道放水澆地。過了幾天,渠道的水少了,到處都是螃蟹。自己閑來無事,用了一個多小時,就撿了一蛇皮袋子螃蟹。撿完之后不知道這些東西有什么用,又全部扔了。

  這個年代,農村的油還是很少。雖然王宵獵努力推廣豆油,但很多地方還是吃芝麻油。芝麻油這東西,先不說產量少,炒菜也不合適。很多人家,一年吃不了幾滴油。再加上吃肉少,大多數人肚子里沒有什么油水。肚子里面沒有油,魚鱉蝦蟹、青蛙之類,包括蠽蟟螝,吃著并不是什么美味。

  王青秀在院子里,指揮著士卒準備酒延。弟弟難得回家一次,當然要準備得豐盛一些。雞鴨魚肉,凡是王青秀想得起來的食物,都要搞一些。只不過王宵獵古怪,偏偏跟小孩子一樣,喜歡弄蠽蟟螝那些東西吃。

  人是王宵獵帶來的。有士卒做雜事,有幾個廚師做菜,還有人在準備酒水,井井有條。

  家里雇人,雇的人必須有行會,有官府監督,非常不方便。時間長了,大戶人家也懶得雇了。再是大戶,最多也只是雇兩三個人做些雜事。不像以前,家里面童仆成群,還要有酒妓、歌妓,甚至還有廚娘,五花八門。

  王青秀年輕,從小又沒有過過大戶人家的日子,并沒有雇人。只有王宵獵的幾個親兵,經常回家做些雜事,倒也輕松自在。家里有大事,廚師之類,自然有王宵獵的人可以用。

  太陽還高高地掛在天上,東邊的月亮已經探頭,酒菜已經準備好了。王青秀叫過王宵獵,一起吃飯。

  王宵獵吩咐廚師把自己剛撿的蠽蟟螝炒了,在桌邊坐下。拿起一瓶酒來道:“這是宣撫司釀的桑甚酒,放在冰里冰過,極是好喝。姐姐嘗一嘗。”

  說完,給王青秀倒了一杯,又給自己倒了一杯。

  酒杯是新制的玻璃杯,猩紅的酒倒在里面,泛著奇異的色彩。

  王青秀喝了一口酒。放下酒杯,對王宵獵道:“大郎現在有那么忙嗎?從河東回來幾天了,一直沒有回家。我看人家做官,日日歡宴,不知道多么舒服!”

  王宵獵道:“確實是忙。我們家里只有姐弟二人,從襄陽搬到洛陽,還有許多人幫忙,姐姐還忙了許多日子。宣撫司的事情千頭萬緒,從襄陽搬過來,怎么可能會不忙呢?別人做官,是別人的事,有什么好說的。而且在我治下,也沒有哪個官員日日歡宴。其他官員可能沒有這么忙,便也不會那么閑。”

  王青秀道:“出了大郎的治下,哪個官員過得不舒服?大郎,你現在官做得大了,事情讓下面的人去做,自己不要過分累了。官府有官吏,不就是為主官分憂的?”

  王宵獵笑道:“姐姐,跟我官位一樣的,再沒有一個比我更加放權,事情讓手下做了。他們之所以閑,是因為許多事情不管。大部分事情官府不管了,做官的可不就閑了?”

  王青秀道:“你何不跟別人一樣?世間的事不知道有多少,怎么可能什么事情都管?”

  王宵獵道:“我本來就不是什么事情都管啊。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如果什么事情都被人管著,那多么無趣!我比其他的官員,多管了哪些事情,說起來就實在太復雜了,姐姐沒有必要知道。”

  “唉——”王青秀嘆了口氣,看著西天的紅日出神。過了一會,道:“像你現在這樣,忙得沒了自己生活,真的值得嗎?我看別人做官,可不是這樣的。”

  “值得嗎?”王宵獵聽了王青秀的話不由愣住。值不值得這個問題,王宵獵還沒有想過。

  說是官員忙,日理萬機,也很少有人像現在的王宵獵這樣。但與其他官員相比,王宵獵真不是管的事情多。而是因為治下的一切都是從頭開始,處處都必須留心。

  王宵獵的性格,不是個愛攬權,處處不放手的。如果能放給下面的官員,王宵獵會毫不猶豫放下去,不會把什么都攬在自己手里。問題是,現在的事情,如果王宵獵放手,下面的人根本不知道要怎么辦。

  這樣忙碌,值得嗎?王青秀問了,王宵獵就要好好想一想。

  過了好一會,王宵獵點了點頭:“值得。我忙一些,如果能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就是值得的。如果有一天,我太過忙碌了,世界反而不會變好,那時就應該閑了。”

  王青秀道:“你自己覺得值得,我還能說什么呢?不過,你的年齡不小了,該考慮自己的事情了。既然相中了林小娘子,今年就把親事辦了吧。再過一兩個月,我嫁到張家去,冬天你娶林小娘子。”

  王宵獵聽了,一時不知道該說什么。

  是啊,在這個年代,自己的年齡不小了,是該成親了。只是想起這件事,怎么心中有些忐忑呢?

  與其他朝代相比,宋朝晚婚晚育的現象比較普遍。一般來說,男子年過二十,未滿三十,都不算是晚婚。女子只要年不滿二十,也不算是晚婚。宋朝社會上的普遍情況,女子的平均結婚年齡是大約十九歲左右。比如李清照,就是十九歲嫁給趙明誠,這在當時并不是晚婚。

  北宋中期,有人說“妻之配夫,其早者皆以二十歲為率”。如果家貧,又想嫁個好人家,娶個好媳婦,年齡只會拖得更晚。比如陸游就曾經上書,“兒年三十,女二十,婚嫁尚未敢言也。”請捐一官,得錢為兒女嫁娶。

  這個情況,與宋之前的漢唐不一樣,也與宋之后的明清不一樣。在宋朝,男女婚嫁,就是按王宵獵前世的年紀來算,也不是晚婚晚育。而且越是社會地位高、經濟情況好,晚婚晚育越是普遍。

  王宵獵二十三,林夕十九,是正常的婚娶年齡。而且這幾年天下紛亂,晚婚晚育更是平常。

  王青秀催著王宵獵快點娶親,是因為王宵獵的身份不一樣了,要早點留個好代下來。比如宋朝皇帝,與一般的士大夫相比,結婚年齡就早得多。如果父親還活著,王宵獵只是通判家里的小舍人,這個年紀王青秀不會催婚。甚至讓王宵獵再等上幾年,非要中進士才談婚事,也稀松平常。就像富弼一樣,快三十歲了中進士,才娶宴殊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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