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墨總別追了夫人她說此生不見 > 第509章 爆賺,高昂的專利使用費
  任飛覺得自己在江州的這一段時間,是這幾年來自己最開心也是最輕松的一段時光。

  首先他和陳瀟以其長天科技的其他高層相處起來沒有一點壓力和不快,十分的輕松。

  其次長天科技的科研氛圍和所創造出來的科技產品,也是華威目前急需的。

  現在3G通訊試驗成功,意味著華威即將邁向更高的平臺和西方的科技公司相互競爭。

  其中長天科技的付出功不可沒。

  開玩笑歸開玩笑,任飛還是和陳瀟詳細的商量了關于3G通信技術專利授權的事宜。

  在之前,長天科技和華威已經向國家相關部門和海外一些部國家進行了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的過程非常的漫長,但是按照國際通行的相關專利法,你的技術只要是研發成功了,并且擁有相應的佐證資料,自擬申請專利這一刻起,你的相關技術轉移就會得到保護。

  而且3G技術本來就是屬于通訊領域的高難度專利技術,別人就算是想抄襲你的技術也抄襲不過來。

  所以在技術專利方面,長天科技和華威還是比較放心的。

  雖然雙方不談股權,但是生意終歸生意,還是要談利潤分配。

  任飛為了自己主導權,希望長天科技能夠將3G技術一次性授權給華威。

  任飛的意思是一次性支付長天科技5億RMB的3G技術專利使用費,并且該技術對華威優先使用3年。

  3年之后長天科技可以將在技術授權給其他公司使用,但是3年之內該技術只能夠由華威自己使用。

  三年之后,雙方再視市場情況,重新商談后續的專利授權費情況。

  任飛提出這樣的建議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甚至是站在長天科技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

  如此,無論華威在3G方面是否拿到訂單,是否有利潤都和長天科技沒有關系,長天科技可以安安穩穩的拿5億元。

  三年之后,如果華威在3G市場上頗有建樹,雙方又可以重新談判專利使用情況,長天科技也可以從中漲價,華威也愿意支付更多的使用費。

  任飛提出的這個建議,誠意十足對長天科技充滿了保護,這樣大部分的風險都是由華威在承擔。

  王翔一聽到5億RMB的專利使用費,不由得咂舌。

  他想過通訊技術一定會很賺錢,但是沒有想到會如此的賺錢。

  華威能夠支付高達5億的專利使用費,那么說明華威在外面利用該技術賺的錢不止5億。

  目前華威的現金還是比較充裕的,而且該技術只要一拿到手,他就立刻在海外投標,資金會很快的回籠。

  任飛也希望能夠通過這種方式,讓華威在技術使用上占據一定的主導權。

  5億多嗎?

  當然非常的多。

  長天科技成立以來,研發的技術都并未對外進行轉讓。

  所以3G通訊技術的5億轉讓,應該算是長天科技的第一筆技術授權使用費。

  這筆錢頂得上目前夏國很多排名靠前公司10年的利潤了。

  在夏國股票市場,很多公司一年的利潤連500萬都沒有,更別說5個億了。

  你要是沒有核心技術,生意其實是很難做的。

  這就是為什么很多夏國上市的科技公司在2008年到2020年這段時間,企業本金和融資獲得的金額,根本不用于搞科研或者是做自身的技術商品,而是拿去炒房。

  這些公司炒房賺的錢比自己的主營產品所賺的利潤要多十倍甚至幾十倍。

  陳瀟就曾經看過一個很搞笑的上市公司。

  全年度主營業務虧損達到50%,但是把自己的工廠拆了,用來建房地產賺了大錢,所以從財務報表來看,公司全年度是盈利的。

  因為房地產是為數不多不需要多少科技含量卻能夠賺大錢的行業。

  但是陳瀟覺得五億并不多。

  在陳瀟的記憶之中,高通掌握著90%的2G專利,27%的3G專利和16%的4G專利,而這些專利也讓高通賺得盆滿缽滿,有一年,高通僅僅依靠這些專利授權使用,就賺了60多億米刀。

  所以5億RMB比起60多億米刀而言,不過是小巫見大巫。

  但是陳瀟并不打算一次性的獲益得5億RMB,長天科技要實現行業的壟斷,要掌握行業的話語權,那就必須要對整個行業施加影響力。

  所以陳瀟說道:“長天科技希望對華威派出技術專員,華威的每筆訂單我們都希望有自己的專員參與。”

  技術專員的目的就是為了核實華威使用專利獲得的訂單數量和利潤。

  “我希望能夠從華威的每筆3G訂單之中,抽取20%的利潤,當做是知識產權的授予費用,當華威的3G通訊業務總凈利潤破10億后,長天科技從每筆訂單中抽凈利潤的10%。”

  “專利授權期限為10年,10年之后我們可以將該專利收為其他公司使用。”

  “當然在這10年之內,華威也可以用該專利與其他通訊公司進行專利相互授權。”

  陳瀟評估,用這種方式和華威合作,雖然一次性獲得的現金不多,但是細水長流,今后的利潤會越來越豐厚。

  以后就算是陳瀟什么都不干,閉著眼睛也能夠獲得華威貢獻的利潤,還能抵消通貨膨脹,這多爽!

  通訊領域的專利很多,并非是一個單一的產品。

  而專利技術則是實行先研發先獲得。

  也就是即便是你研發出了某項3G技術,而對方在幾年前已經研發出來了,你在使用你自己研發的3G技術之前,都必須要獲得對方的授權,否則就是侵權。

  所以全球的通訊公司目前采用的一種方法是專利互換。

  例如兩個技術都是各自研發的,但是專利分布在不同兩個公司。

  那么兩個公司可以相互授權使用,分別不追究對方侵權的責任,也不會收取對方的專利使用費。

  目前全球的3G技術開發程度應該達到了40%~50%,而長天科技手中的3G技術專利應該能夠達到全部3G技術的80%左右,是絕對的行業霸主。

  華威要是手持陳瀟的3G技術還賺不著錢,那陳瀟直接把不遠處的華威通訊基站給生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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