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于網絡暴力法條試行的意見,看看還有什么要補充的嗎?”
在首都最高檢辦公室內,一群法律精英,都在看一份法條修改草案。
此草案就是最近社會熱議的網絡暴力有關,鑒于目前老百姓的強烈反應,被網暴后申訴無門等問題,他們進行了詳細調研和論證。
目前主要修改的是關于認定、調查、追責等一系列的新規,讓人們有法可依。
有個法律專家就提出:“這方案是沒什么問題,不過這從提出到實施,也才不到半個月,是不是太草率了?”
“不是太草率,而是太慢了,讓人們忍受網暴到現在。”
大領導發話了,他認為之前的司法就是顧慮太多,生怕擔責,改動一個法條成年累月,甚至修改了好多年,都還在文件柜里放著落灰,而有些人無法可依,有些人就在鉆法律的空子。
也許上頭就是看到有這種現象,就安排了一位雷厲風行性格的掌舵人,來當司法部門的頭頭。
新官上任后果然不一樣,這一段時間來,最高檢連續提議、出臺、完善了好多項法律,趕得上以前一年多的工作量。
所以這次,大領導決定也不再拖,只要他們審核后,沒有原則性問題,那就可以執行。
如果執行中發現某些問題,再完善修改就好了。
畢竟如今網絡文明建設,也是很重要的方面。
這些專家看領導意見已決,他們就不再阻撓了,而是分析這報告里內容。
其實處罰力度上并沒有嚴重,只是明確了經濟賠償,最關鍵的改變就是有了專項罪名,那么在遭遇網暴并報案時,就不會因為事情輕微而不予立案了。
既然這樣,在他們這些專家研究過后,就把草案給發出去了。
于是眾人就在最高檢官網上,看到了一條通告。
《關于網絡流言、暴力案件處理意見(試行)》。
這是一條試行的法規,網友看到后,立即@張小蠻,讓他來看。
他一直在倡導的整治網暴的法律終于出臺了。
張小蠻得到消息后,也是第一時間點開通告查看,大致內容如下。
第一條:網暴、網絡流言,為刑事自訴案件,有兩個認定標準,一是轉發、點贊超過500人次,瀏覽超過2000人次,二是必須是網絡公開場合,人數大于等于3人。
第二條:需本人前往派出所報案,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件,以及被網暴的賬號、評論等證據,以供查證。另外,相關網絡公司、平臺、媒體,不得阻撓、拒絕提供網暴者信息,如有特殊情況,請上報主管部門裁定。
第三條:對于一般案件,經查實后,民警以訓誡為主;如果造成一定后果及影響、危害的,處5—10天拘役或管制,并處罰金。
如果情況非常惡劣,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四條:追究時限為,自網暴之后的一個自然年為止。
張小蠻看完了,他就讓梁思影給他解讀一下。
梁思影就說:“這條試行法規,有幾個要點,一是案子必須發生在網上,如果線下有侮辱、造謠現象,那就是誹謗罪、侮辱罪的范疇。關于必須本人去報案也很好理解,比如飯圈,那些比較極端的粉絲,看到有人辱罵他們的愛豆,不加以限制的話,可能就會出現粉絲去代替愛豆狀告黑粉的情況。第三條處罰措施,和之前差不多。總之這條規定出來后,就能去維權了,這次法條規定一個自然年為限,那就不能拖太久,拖久了可能網站關閉,帖子刪除等,證據就會消失。”
“好,這下利弘偉的案子可以維權了!”
張小蠻很高興,當即給遠在杭市工作的利弘偉打電話。
“現在新法規出來了,你的案子可以維權了!”
“真的嗎?那好,我這就去報案!”
利弘偉聽到后非常高興。
他接著就去派出所報案了。
他剛去報案的時候,民警還不知道新法條實施了,這邊還想不予立案。
不過利弘偉就拿出了法條,現在他可是依法來報案。
這下當地民警就不淡定了,他去請示了領導,確認了法條的真實性,就給立案了。
不過利弘偉的賬號已經注銷了,只能憑借當時網友的錄屏視頻,當作證據報案。
這樣就不保險了,民警就給短視頻公司發函,要求他們協查。
短視頻公司因為這事都上過一次法庭了,其實上次庭審之后,他們就已經把當時的資料給恢復并保存了,就是預防以后有幺蛾子出現。
這次碰到新法規出臺,警方要求調取檔案,短視頻公司第一時間把資料給提供了。
畢竟他們開公司的,也要注意市場形象,如果還陰奉陽違的話,公司股價會教他們做人。
所以警方很容易就拿到了相關網暴者的消息。
警方發現,這帖子里面一共有三個人為主在網暴和造謠,而且其中有兩個人,都是申請了很多小號,自編自導,大號發帖,十幾二十多個小號去附和,引導輿論。
警方隨即就給這些人打了電話,通過電話辦案。
畢竟這次影響不嚴重,如果什么案子都要派人手出差去當地,那這成本也太高了,基層也沒有那么多經費和人手,所以他們也是自己安排調查方式。
一聽說民警調查,一開始這些網暴者都把民警電話當成騙子,反詐意識還挺好。
但民警隨即說出了他們犯案的過程,就是網暴利弘偉的內容,請他們有時間做筆錄。
這下這些網暴者慌了,不再是網暴的時候耀武揚威,現在一個個怕的要命。
他們很快就趕到了杭市派出所,做了筆錄,并且認罪態度非常好,把該說的全都說了。
其中有兩個人開一堆小號的人,就是想通過這種方式來出名、出風頭,而另外一個,就是純屬無聊,從別的地方看到的謠言,就信以為真,然后來惡意攻擊利弘偉。
其實他們當時,都沒覺得這是在犯法,所以做的就肆無忌憚,現在知道了有法規出臺,他們都第一時間承認錯誤,并表示愿意接受處罰,并給利弘偉當面道歉,可千萬別判他們的刑。
這三個人有兩個嚇得都快哭了。
民警也是感覺好笑,這案子辦的太輕松了,他們處理這種案子很有經驗,板著臉訓誡一番,然后請利弘偉到場,讓他們當面道歉并和解。
利弘偉之前都不抱希望了,沒想到還真被張小蠻說中了,有相關法規出臺了,他這次也見到了網暴他的三個人。
這三個人見面就鞠躬,有叫哥的,有叫兄弟的,都是點頭哈腰的求原諒。
時隔多日,利弘偉的氣也消了,當面接受了他們的道歉,那么本案就可以結案了。
這三人都按照規定,交了200—500元不等的治安罰款,而對利弘偉本人的賠償,他沒有要,那就免了。
“記住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以后可不能胡亂發言了。”
民警訓誡道。
“知道了,謝謝警察叔叔!”
3個男青年回答道。
“我還沒那么老。”
民警吐槽了一句,就讓三人離開了。
這起案子,連張小蠻都還沒到現場,就給解決了,可見“網暴法”對于普通民眾的重要性。
有了這個法條,之前維權無門的利弘偉,也收到了遲來的道歉,他本人對社會的滿意度,從負分,一下子提升到了滿意程度,這足以說明,一條好法律,對于民眾的影響。
不光是利弘偉,還有其他被網暴的人,也開始通過這條試行法律,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他們在網上曬了報案回執單,有的收到了應有的道歉和賠償,但也有人因為沒有留存足夠的證據,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但此法條的出現,確實有其積極的意義,又被民眾點贊。
而也有些人,把這條法規頒布的功勞,按在了張小蠻的頭上,畢竟是他發動粉絲去最高檢網站上留言。
張小蠻卻主動出來澄清,他沒有什么功勞,真正有功勞的是法律的頒布者。
于是很多人都去最高檢網站上面點贊,希望以后這樣為民辦事的好官,能夠多一些。
至此,張小蠻整治網暴的任務圓滿完成,他也收到了系統的獎勵。
無盡的昏迷過后,時宇猛地從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節內容,請下載星星閱讀app,無廣告免費閱讀最新章節內容。網站已經不更新最新章節內容,已經星星閱讀小說APP更新最新章節內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鮮的空氣,胸口一顫一顫。
迷茫、不解,各種情緒涌上心頭。
這是哪?
隨后,時宇下意識觀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個單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現在也應該在病房才對。
還有自己的身體……怎么會一點傷也沒有。
帶著疑惑,時宇的視線快速從房間掃過,最終目光停留在了床頭的一面鏡子上。
鏡子照出他現在的模樣,大約十七八歲的年齡,外貌很帥。
可問題是,這不是他!下載星星閱讀app,閱讀最新章節內容無廣告免費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歲氣宇不凡的帥氣青年,工作有段時間了。
而現在,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紀……
這個變化,讓時宇發愣很久。
千萬別告訴他,手術很成功……
身體、面貌都變了,這根本不是手術不手術的問題了,而是仙術。
他竟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難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頭那擺放位置明顯風水不好的鏡子,時宇還在旁邊發現了三本書。
時宇拿起一看,書名瞬間讓他沉默。
《新手飼養員必備育獸手冊》
《寵獸產后的護理》
《異種族獸耳娘評鑒指南》
時宇:???
前兩本書的名字還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時宇目光一肅,伸出手來,不過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開第三本書,看看這究竟是個什么東西時,他的大腦猛地一陣刺痛,大量的記憶如潮水般涌現。
冰原市。
寵獸飼養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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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獸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