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我的1991 > 第十九章:知識產權
  議員們捐資助獻研究經費,劉緯竟婉言謝絕了!他的葫蘆里,究竟賣的什么藥?他想到的長久之計,又是什么呢?

  讓我們馬上揭曉答案!劉緯想到的解決之道,有兩項內容,一個是技術研發產權制,另一個是出臺《術權法》,即我們耳熟能詳的知識產權保護法!

  一直以來,劉緯所搞的這些技術研發,都是以個人名義或國家名義進行的,所得技術,也大部分以無償的方式,貢獻給了整個社會和全體百姓!

  就拿豆腐舉例,那可是劉緯的發明,如今已走上千家萬戶的餐桌,豆腐坊和豆制品加工企業,更是遍地開花,可劉緯得到什么了?什么也沒有,他是把制作豆腐的配方,無償傳授轉讓給民間商戶的!

  以此類推,像豆油、醬油、豆腐乳、腌菜、涮火鍋、炒菜等發明創造,也是一樣;水泥、起重機、煉鋼術、紡織機、印刷機,以及各種武器和火器,那就更不用說了!劉緯給這個時代,帶來了太多先進技術和科學創造,可是他卻未曾從中賺取過多少利潤,幾乎完全就是無私奉獻!

  劉緯一直秉承的原則是造福百姓,還利于民,因此在這個方面,他顯得非常慷慨大度,毫不吝嗇!但是現在,這種局面,也到了不得不改革的時候了,研究經費如此高昂,他承擔不起,對國庫來說,也是個沉重的負擔,為何不想辦法吸引民間資金,參股技術研發呢?

  要知道,隨著科技革命和工業革命時代的到來,各種新技術和新產品,必將如雨后春筍一般不斷涌現,這些東西,都可以帶來十分可觀的經濟效益!

  舉個例子,就說這電燈吧!隨著將來電燈普及,走進千家萬戶,燈泡廠必定是個賺錢的買賣,一開始,劉緯還可以創立官辦企業生產經營,可將來呢,早晚要推廣到民間!一個國家,壟斷生產燈泡的行業,確實不靠譜,又不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重點單位,何必呢,完全可以民營化!

  可民營化,問題就來了!燈泡,可是劉緯發明的,民間廠商,想要生產燈泡,就得從劉緯這里,出資購買技術產權或者參股辦廠,分享利潤!

  總之,擁有知識產權的人,就如同挖到了一座金礦,或者能賣個好價錢,或者成為一生享用不盡的財富來源!

  知識產權能換錢,無疑將激發人們開拓創新之潛力,提高技術研發工作的積極性和參與度,更能吸引到大量投資!

  道理是很簡單的,你提供了研發經費,那么這個知識產權,就算你參股了,拿錢越多,股份越大,將來獲益也就越大!等將來這項技術產權換來了錢或者其他收益,便有投資人的一份,相當于買了股票一樣!

  當然,事關國計民生的關鍵技術研究,還是得國家拿錢的,應禁止或減低民間資本參股比例!比如,火車、飛機、輪船,以及武器和軍火等,必須由國家控制才行!至于其他僅僅事關民生的非關鍵性技術,就可以適當增加民間資本參股比例,甚至鼓勵完全獨資研究的情況出現!

  還是拿電燈泡舉例吧!假設研發電燈泡,共耗資一百萬貫,這筆錢,都是張魯一個人出的,那么將來電燈泡的知識產權出讓,所獲收益就全是張魯的;如果一百萬貫,是劉緯拿一半,張魯拿一半,那么將來的出讓收益,就兩人平分!

  當然,科研人員也不能忽視,否則,何來創新的動力?除了日常支取的薪水外,也該在轉讓收益中分一杯羹!國家還應設立科研獎項,設立巨額獎金,專門表彰和獎勵那些為促進生產力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做出突出貢獻的科研人員!

  如此一來,技術研究,成了一種可以獲益的投資,將來的研究經費,還能缺嗎?若能實現良性循環,劉緯再也不必為研究經費而發愁了,同時,也不用擔心后世之人,對科學研究不感興趣,而荒廢松弛,人類科技,必能可持續性地不斷發展前進!

  當然,只要是投資,就有可能賺,也有可能賠,天下哪有那么多一本萬利的好事?

  一個科研項目,從可行性報告出爐到立項,再到曠日持久的研究和試驗,也許會耗費許多時間,一兩年是它,三五年也是它,甚至可能永遠都不會成功!

  因此,投資人可能會承受資金的時間成本,甚至肉包子打狗的結局,并非穩賺不賠!

  這就考驗投資人的眼光和視界了!同時,劉緯必須出臺一部法律,把知識產權保護,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下來,減輕投資人風險,保護合法的知識產權,打擊非法侵占他人科研成果的不法行為,給科學技術的發展,創造一個整潔有序的空間!

  這部法律,就叫它《術權法》吧!劉緯為眾人指點迷津,揭曉了答案!

  聽了劉緯如此一番解釋,現場諸人恍然大悟,茅塞頓開!原來,漢王不是不要這筆錢,而是不想白要這筆錢!情,他領了;錢,還得要,但是卻能給捐資人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益!這不是皆大歡喜,兩全其美的好事嘛!

  “王上圣明,睿智天縱,非我等可及萬一也!”最高興的人,是劉備,他可是咬牙許諾了一百萬貫的大數目,要是白白打了水漂,說不心疼那是假的!現在一聽,居然還有獲利的機會,臉上樂開了花,連忙拱手致禮,朗聲贊美劉緯道!

  “王上圣明!”除了劉備,大家也都很高興,連忙隨聲附和,齊聲稱頌道!

  “呵呵……諸公過譽矣!寡人止求,萬民安樂,人所共享耳!”劉緯微微一笑,擺了擺手,連忙謙虛表態道!緊接著,劉緯又宣布了一個重大決定,他居然把制定和出臺《術權法》的工作,交給了國民議會!

  這意味著什么?說明劉緯對議會的表現很滿意,已經準備給他們更大的權力了!

  這一次的聽證會,議會的議員們,用實際行動博得了劉緯的信任,《術權法》的立法實踐,就是劉緯即將把立法權,授予國民議會的積極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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