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我的1991 > 第三十五章:一貫錢法
  說了這么多,究竟司馬懿頒布的“納賦令”,具體有哪些條款呢?其實,只有兩條!

  第一條,魏國從新興二年開始,改變稅收制度,將以收取金錢,替代傳統收取實物的稅收方式!

  這里需要插上一句,新興二字,是司馬懿給傀儡皇帝曹穆改的年號!表面看來,是新皇登基,江山鼎盛之意,可實際上,卻暗含著司馬懿的野心!

  新字,是王莽篡漢,另立皇朝的國號,新興,不就是在說新朝興盛嗎!眾所周知,司馬懿早晚要做王莽,給曹穆弄了個這樣的年號,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那么,收取金錢,又是如何收法呢?司馬懿定下了一條硬性標準,即十畝地,一貫錢!這么說,可能大家沒什么概念,讓我們細細算一下這筆賬!

  按照以往慣例,官府向農民征收糧食,普遍稅率為三十稅一,那么,一畝地,大概要交多少糧食呢?查閱史料,可以得知,漢代一畝粟米,產量大概在二百三十斤至二百五十斤左右,三十分之一,就是八斤上下,考慮到有些歷史時期,稅率要比這更高,算作每畝地十余斤,應該是準確的!

  不過,古代糧食,一般是采用容積計量,十余斤糧食,正好等于一斗!換言之,按照過去的征稅標準,就是每畝地,一斗糧!

  一貫錢,是一千枚銅幣,能買到多少糧食呢?各個時期不一樣,豐年和災年也不一樣,價格是浮動的!

  當初,曹魏全境饑荒那時,一斗糧,最高賣到一貫錢,甚至可能還要更多;可現在呢,一斗糧只能換到百枚銅錢,甚至更低,按照十畝地征收一貫錢的標準,折合每畝繳稅百枚銅錢,以時價來看,還是每畝一斗糧!

  也就是說,魏國稅法雖然改革了,但稅收并未增加,無疑是對百姓有利的!豐年的時候,糧食價格便宜,每畝地還是一斗糧,不變,可糧食價格上漲的時候,按照十畝地一貫錢的標準,農民也許只相當于交了三五斗糧,還能省下不少呢!

  因此,新政一經公布,立時受到普通百姓們的熱烈歡迎,尤其許多人開荒耕種的是免稅田,更是一文錢不用交,豈能不高興?人們紛紛感嘆,衣食飽暖的好日子,似乎就要不遠了!

  農民是這樣交稅的,那么,其他行業呢?基本也是如此!比如漁民,今后也不用再交咸魚了,而是以船只為征稅標準,小船每年半貫錢,大船每年一貫錢;而紡織業和手工業呢,則按機收費,一臺織機或一個工位,每年一貫錢!

  再比如,畜牧養殖業,按只按頭征收賦稅,一頭牛一貫錢,騾馬驢八百錢,豬六百錢,羊五百錢,雞鴨鵝分別為五十錢、一百錢和二百錢,以此類推,總之,所有細節條款和征稅標準,在新稅法中都做了明文規定!

  可以看出,與傳統繳納實物的稅收政策相比,新稅法的征稅比例,采用了一刀切的模式,只按固定金額收稅,且遠低于實際收益,這些行業的從業者,當然也很高興,今后身上的負擔輕了,發家致富的日子,還會遠嗎?

  第二條,魏國從新興二年開始,所有兵役和徭役,均可以金錢抵償,每人每次一貫錢!

  古代老百姓身上的負擔還是很重的,不僅要向官府繳納賦稅,更要服從兵役和徭役,義務從軍,免費為官府出力!當初,陳勝吳廣起義,不就是因為他們在去往漁陽服役途中,耽擱了行期,怕被砍頭才不得已揭竿而起的么!

  如果一個朝代,處于太平盛世,皇帝也沒有大興土木的欲望,那么對老百姓來說,負擔就會輕很多;可要是身處戰亂年代,或者皇帝特別喜歡大肆營造政績工程,那老百姓可就苦不堪言了,不是被強抓去當兵,就是被迫在工地上,沒日沒夜,埋頭苦干,甚至累死都沒有人收尸!

  可現在呢,司馬懿的“納賦令”卻改變了這一根深蒂固的頑疾,今后服兵役和徭役,將不做硬性規定,只要你不想去,拿錢抵消就行,錢也不多,就一貫錢,便能逃過一劫,不用再去吃苦了!

  不過,有個問題,司馬懿沒想到嗎?萬一人人都拿錢來抵償,還有誰去當兵,誰來干活?呵呵,根本不必擔心,有錢了,還愁招不到人嗎?

  現在,經過司馬懿的改革,魏軍待遇水平,已經緊追漢軍,當兵成了一條旱澇保收的致富之路,別說現在沒仗打,也沒有危險,就是將來戰爭再度爆發,也會有人為了高收入,高福利,鋌而走險,冒死參軍!

  再說徭役,既然制度進行了改革,免費勞動力沒有了,那就花錢雇人嘛!包吃包住,還給工錢,總有些流民或失去生計者愿意來做工!

  至于花錢雇人的經費,也不是官府出的,而是那些不愿服役之人出的,每人每次一貫錢,一年收一次,相當于多了一筆財政收入,國庫有錢了,還愁沒有勞動力?

  況且,一貫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不是人人都出得起,那些出不起錢或者不舍得出錢的,還得照樣服從兵役和徭役!同時,這項新政也杜絕了以往富有之人花錢雇傭他人,代替自己服役的情況發生,所能征收到的兵源和勞役,也會更多!

  道理很簡單!那些受雇者,必然是逃脫服役者,否則,他自己都要服役,怎么代替別人呢?這些逃役者收了錢,還是去服役了,可富人就不用去了,官府征收到的兵役和勞役,肯定有巨大缺口!

  因此,這筆錢與其讓那些冒名頂替者賺了,還不如由官府來收,再拿這筆錢去雇人,所征得人數,肯定比原來更多!

  總之,司馬懿頒布的“納賦令”,從很多方面來看,都是利國利民的善政,一經公布,受到社會各行各業的熱烈歡迎和高度贊揚!由于新法之中,頻頻以一貫錢作為標桿和準繩,所以“納賦令”,又被老百姓俗稱為“一貫錢法”!

  問題是,司馬懿這項新政,果然對老百姓有利嗎?他們還是只看到了表面,其實卻是吃了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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