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我的1991 > 第三十九章:張三賣糧
  自古以來,官字兩張口,民不與官斗,是普遍共識,老百姓吃虧了,不敢明目張膽反對,也只能打落門牙往肚里咽,難道還能因為這點事就揭竿而起,直接造反嗎?沒到那個地步!

  好在,地里的所有收獲,還有八成是屬于自己的,一家人溫飽,還勉強夠用,也只能如此自我安慰了!回去以后,好好種地,努力生產,爭取明年提高糧食產量,每畝地多打些糧食,或許日子會更寬裕一些!

  可他們哪里知道,這還沒完呢,在司馬懿的各項新政之下,百姓將遭受到更加嚴重的層層盤剝,還想剩下八成收獲?做夢!讓我們先講個故事,您就明白其中玄機了!

  話說新興三年,魏國境內風調雨順,農民張三,再度喜獲豐收,家里的十畝地,竟打下了二十五石粟米!張三看著那些沉甸甸的糧食,笑逐顏開,計算著,交了稅以后,怎么也能剩下二十一石糧,足夠家里三口人吃一年了,富富有余!

  于是,張三與妻子和孩子一起,興沖沖地推著小車,帶著五石糧食,趕往鎮上,準備把這些粟米賣掉,順便把今年的賦稅交了!按照張三的打算,四石糧食,賣了用于交稅,剩下的一石糧食,可以扯上幾尺布給妻子和孩子做身新衣裳,自己還能買上一斤酒,半斤肉,解解饞!

  可等到了鎮上,張三才發現,糧鋪的門前早已排滿了長龍,一打聽才知道,這些人,全都是來賣糧的!

  張三見人太多,又換了兩家糧鋪,結果都是一樣的人滿為患,沒辦法,大老遠的,來都來了,張三只能選擇了其中一家,耐著性子,在門口排起了長隊,等了足足兩個時辰,才終于輪到了他!

  可是,當張三準把糧食賣給商家的時候才發現,他們用來計量糧食的,竟然是大斗,這也太黑了吧!張三這五石糧食,本應該是五十斗,可要是用大斗載量,最多四十五斗,無形中,等于被黑心商人白白昧走了五斗糧!

  張三也是個有脾氣的,當場質問糧鋪掌柜,為什么要用大斗!糧鋪掌柜翻著白眼,話都懶得說,一指斗具上的一方紅印,趾高氣昂,撇嘴斜眼,態度很是囂張!

  張三不認得字,卻知道那是官府給斗具刻印的使用許可!也就是說,凡是有這種紅色印記的斗具,都是合法合規使用的,也不知道糧鋪老板給那些官吏們打點了多少錢,如此明顯的大斗,竟能堂而皇之地審查合格!

  按照每斗糧三十文錢來算,五斗糧就是一百五十文!張三還指望著拿這錢買酒喝呢!

  怎么辦?賣還是不賣?后面排著長隊,有人見張三磨磨唧唧,廢話那么多,已經有些不耐煩了,不停催促,張三等了兩個時辰,也不想再排隊了,無奈之下,只能舔了舔嘴唇,強忍想喝酒的欲望,一咬牙,決定賣了!

  酒喝不上,就不喝了,肉也不吃了,至少還能給妻子和孩子做身新衣服,也算沒白來!張三本來是這樣想的,卻不料,一問才知道,這家糧鋪,粟米的收購價,竟然是每斗二十五文錢,這與張三的期望值差得太遠!

  張三怒了,大吵大嚷,說他們同村的鄉鄰,前天來賣糧,還三十文錢呢,怎么今天就二十五文了?糧鋪掌柜終于說話了,還是一臉鄙夷之色,告訴張三,那是前天的價!你賣不賣?明天可能還會更低!

  張三無語了,默默在心里算了一筆賬!因為糧鋪使用的是大斗,本來的五十斗糧,只能按四十五斗賣,價格每斗二十五文錢,總共可得錢一千一百二十五文!但是,張三這些糧食,本來該是五十斗,按照三十文一斗的價格,可得錢一千五百文!也就是說,張三無形之中就賠了三百七十五文錢!

  交稅,需要一貫錢,也就是一千文錢,那么張三剩下的余額,只有一百二十五文了!這點錢,想要買布,給老婆孩子做新衣服,根本不夠用,現在的布價那么高,也就夠做倆肚兜的!

  望著妻兒那失望的神情,張三終于受不了了,一賭氣,決定不賣了,推車離開了這家糧鋪!然而,賭氣是無濟于事的,糧還是得賣,稅也必須要交,他還得想辦法變現!

  于是,張三又去了另外兩家糧鋪,一打聽才知道,他們用的也是大斗,而且收購價格,比剛才的糧鋪還要低,竟然是每斗粟米二十四文錢!

  此刻,張三多少有些后悔了,卻仍不甘心,又去了官府收購糧食的門面,心想:商人黑心,官府不至于也像他們那樣,如此坑人吧?

  一開始,張三還是很高興的,因為他發現官府用的是標準斗具,不像黑心商人那樣,使用大斗!可一打聽才知道,官府收購的價格更低,竟然是每斗粟米二十文錢!怪不得這里人煙稀少,門可羅雀,沒有人排隊,原來把糧食賣給官府,還不如賣給黑心商人!

  至此,張三幾近絕望,卻仍抱有一絲幻想,索性來到街邊,找了個地方,把粟米擺開,高聲叫賣起來,他賣的價格,是一升三文錢!十升為一斗,也就等于說,張三街邊賣糧,是按照他的心理價位,即一斗三十文賣的!

  這個價,能賣出去嗎?能!糧鋪開出的價碼是收購價,但轉頭再賣給城鎮百姓,肯定要加利潤,也會賣到三十文錢以上!況且,批發和零售,肯定不是一個價,張三這個辦法,別說,還真就可能最終收獲一千五百文錢,比賣給糧鋪,劃算多了!

  然而,事情沒有張三想得那么簡單,五石糧食,那么大一堆,一升一升地賣,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賣光的!他大老遠地來趕集,又排了那么久的隊,已經耽擱了不少時間,日頭西沉,天色漸晚,要是不在天黑前趕回家,就得在鎮上住一宿了!

  住一宿,哪怕是最簡陋的大車店,三人也得六十文,還不算飯錢!要是三五天還沒賣完,張三可就賠大了!于是,這家伙一賭氣,不住店了,只買了點吃食,與老婆孩子一起嚼裹一下,索性在鎮上露宿街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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