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我的1991 > 第五十五章:不得不管
  事已至此,可能有人會說,劉緯純屬多管閑事!司馬師殺害的都是晉國百姓,與他漢王何干?再說了,曹操、司馬懿,甚至劉緯手下的大將馬超,雙手都曾經沾滿了無辜者的鮮血,怎么不見他把這些人列為戰犯?

  這就與法律的時效性有關了!新法條出臺以前的犯罪行為,不受其制約!

  有沒有發現,自從劉緯頒布《戰爭法》以后,像屠城殺戮無辜百姓這樣的惡事,幾乎再沒有出現過了,曹操、司馬懿,乃至馬超的犯罪行為,都是在這部法律出臺以前!

  這說明,《戰爭法》雖然是漢國頒行的法律,卻天下皆知,所有人,包括曹操和司馬懿,多少心生忌憚,有所收斂!他們倒不見得是怕了劉緯,只是擔心,自己一旦觸犯了《戰爭法》,會遭到天下人的口誅筆伐,名聲大損,反而讓劉緯仁德愛民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換句話說,觸犯了《戰爭法》,等于損己利人,這樣的蠢事,曹操和司馬懿是不會再去做了,即便難以遏制血管內嗜殺的基因,也不敢那么明目張膽,肆意妄為!

  司馬懿?他還不敢嗎?遼東戰后,他殘忍殺害了五千士卒,這筆賬怎么算?

  不算!雖然那些人死得很冤,卻都是禁軍士兵,并不是百姓!劉緯頒布施行的《戰爭法》,保護對象是普通百姓和戰爭俘虜,唯獨不包括自己人!司馬懿殺得有理沒理,有罪無罪,只能是他們國家的法律去管,《戰爭法》還真管不著!

  另外,司馬懿在篡位稱帝和兩次鎮壓曹氏宗族之亂時,所株連殺害的那些無辜者,也不在《戰爭法》的保護范圍之內,他們只能算是政治斗爭的犧牲品,你可以說司馬懿是個暴君,卻不能定義為戰犯,他的罪名,自有正義之士和廣大人民群眾去審判,亦可由歷史蓋棺定論,反正劉緯是管不著!

  劉緯制定《戰爭法》的初衷,就是為了震懾那些肆意妄為的屠夫劊子手,減少戰爭對普通百姓的傷害,自頒行以來,確實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因戰亂而遭受殘害的百姓,已經越來越少,戰俘交換的政策和做法,更使坑殺俘虜的惡事,再未出現!

  總而言之,《戰爭法》就好像一柄懸掛在頭頂上的利劍,雖未必會落下,卻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就好像用魔法編織的結界,對于魏晉將帥來說,看似八竿子打不著,仿佛事不關己,卻也不自覺地有所收斂,終于把過去戰爭的混亂無序狀態,轉變為如今講規則、存底線的有序狀態了!

  然而,司馬師的所作所為,卻打破了這個局面!鮮卑人是異族,殺得合理與否暫且不論,高柳百姓,雖然民族成分有些復雜,卻是正宗的中原王朝子民,竟被司馬師殘忍坑殺,一萬多條鮮活的生命就此隕落,沒有個說法,怎么能行!

  這個口子,絕不能開!如果劉緯不“多管閑事”,將來還會有更多像司馬師一樣的兇殘暴徒,做出禍害百姓的惡事,而且,會愈演愈烈!劉緯所頒布的《戰爭法》,恐將成為一紙空文,沒有人會在乎,到頭來,淪為一個徹頭徹尾的笑話!

  綜上所述,這個閑事,劉緯不能不管!關鍵是,怎么管呢?司馬師是晉國太子,又剛剛擊敗了鮮卑人,立下赫赫戰功,這個時候,劉緯突然發難,宣布司馬師為戰犯,公開聲討,口誅筆伐,恐怕會令人誤以為,他是在故意找茬,挑起爭端!

  現在,還沒到與司馬懿全面開戰的時候,時機尚未成熟,要是因為這件事,導致雙方關系徹底破裂,進入全面敵對的狀態,不符合劉緯的既定戰略啊!

  要不然……這件事,想辦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畢竟高柳城的百姓們,曾經投降過鮮卑人,屬于叛國行為,受到懲罰,或許也是合理的?再說,司馬師是以鮮卑俘虜的身份坑殺了他們,對外也說得過去,不追究了,行不行呢?

  不行!俘虜也是人啊!《戰爭法》當中,對戰俘的保護條例,也不允許這樣做!鮮卑騎兵雖然殘暴可怖,但那些老弱婦孺有什么罪?當初馬超殺害了許多鮮卑百姓,劉緯懲罰他學習深造了好幾年,幸虧當時《戰爭法》尚未頒行,不然非砍了他不可,難道換成司馬師,這就算了?

  不行,絕對不行!這件事,不能得過且過,否則,我不是成了司馬師的幫兇嗎!

  在原本歷史上禍亂中華的五胡,現在已經是順降的順降,滅亡的滅亡,似乎不會再次造成歷史的災難了,反倒是司馬師這樣的漢人,泯滅人性,喪盡天良,與那些殘暴的胡騎又有什么不同?

  難道說,胡人殺漢人不行,漢人殺胡人就能免罪?除了吃人惡魔花剌子模,不能按照人的標準衡量外,任何針對普通百姓的殺戮,都是不能容忍的!

  不就是關系破裂么?我劉緯還能怕了他司馬懿不成?目前漢軍實力,仍在晉軍之上,即便開戰,也不會吃虧!更何況,司馬懿還未必敢撕破臉,與我兵戎相見!

  即便這一次,漢晉兩國真打起來了,或許也沒有壞處!司馬師的一場重大勝利,不僅擊潰了北方胡騎,更是鼓舞了軍心士氣,大漲晉國之威,舉國上下,一片謳歌,人人興奮不已,洋洋得意!

  現在的晉國,上到皇帝司馬懿,下到普通官員百姓,都有些飄飄然,正好趁機教訓一下他們,潑點冷水,令之清醒,打擊一下他們日漸囂張的氣焰,要不然,說不定哪一天,我不去打他們,他們倒來打我了!

  就這么辦!劉緯下定決心,立刻命人搜集證據,并責成督察院、大理寺和軍法處,組成特別法庭,對司馬師進行了一場公開缺席審判,最終宣布,司馬師犯有屠戮無辜百姓,坑殺俘虜等多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斬立決!

  這個審判結果,經《長安時報》、《漢中旬報》等多家媒體報道,很快人盡皆知,立時引得天下嘩然,一片驚呼!司馬懿看到消息時,更是氣得火冒三丈,暴跳如雷,把報紙撕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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