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趙平李晴晴 > 第1445章 有了一點兒消息

趙旭告訴秦五爺,秦三爺、秦四爺、秦七爺、秦九爺,目前都被自己安頓在臨城。
自己在臨城正在建“五族村”,又建了祭祠。
秦五爺已經暴露了身份,被“天王集團”查到了,云城肯定再也住不下去了。趙旭讓秦淵,盡快帶著家眷去臨城。到時候,自己會派人在省城或是臨城接應他們。
秦淵嘆了口氣,說:“要不是因為你五外公的病,我早就去臨城找你了。就是因為你五外公的病,暴露了我們的身份。還好,你五外公機警,提出要用替身來治病。否則,就釀成大錯了。”
趙旭沉吟了一番,對秦淵說:“舅舅,恕我直言,你那個兒子似乎有些靠不住啊。”
“每個做父親的,無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我也知道才良不成才,可他畢竟是我的親骨肉。虎毒不食子啊!我又怎么忍心將他棄之不顧。”
趙旭見秦淵執意如此,也不好忍心,讓秦淵將秦才良拋下。可秦才良這人是個軟骨頭,得派人盯著才行。
想到這兒,趙旭點了點頭,說:“舅舅,我建議你們還是盡快啟程吧!這次天王集團折了這么多人手,一定會更加瘋狂地報復你們。如果走晚了,恐怕就來不及了。”
“可你一個人在云城行嗎?”
“放心吧!”
趙旭重新將面具戴上,瞬間就變成了另外一個人,笑道:“只要你們不說,沒人知道我的真實身份。對了,我的身份先不要透露給別人。”
“放心吧!除了我和你五外公,我不會告訴別人的。”
秦淵對秦五爺問道:“爸,小旭說得對。這次天王集團折了很多人手,肯定還會報復我們,我們得盡快離開云城才是。”
秦五爺點了點頭,說:“我們秦家的產業,被我變賣的差不多了。那你快去安排吧!最好明天就走。”
秦五爺有些迫不急待,想見秦三爺、秦四爺、秦七爺和秦九爺了。
“對了,有老六的下落嗎?”秦五爺對趙旭問道。
趙旭點了點頭,說:“六外公暫時很安全。所以,現在不想驚動他。”
“也好!這幫廠狗太陰險了,大家聚在一起也好一起商量個對策。這些年,我們兄弟散跡于天南海北,我想他們了。”
趙旭又陪著秦五爺父子聊了一會兒,方才離開了秦家居住的地方。說,明天再來給秦家人送行。
臨走的時候,趙旭從秦淵那里,索要了藥材商駱向陽的信息。
秦淵告訴趙旭,自從“駱家”破產之后,駱向陽已經不知去處。不過,他有個孫子叫駱炎,在“云城”過得十分落魄。
得得這些信息和駱家的址后,趙旭便和華怡離開了。
在回去的路上,華怡對趙旭笑道:“恭喜你啊!沒想到,這在這際遇下,你居然會碰到親戚。”
趙旭笑了笑,說:“我也沒想到會碰到五外公。這事兒要是讓三外公他們知道,一定會很高興的。”
“你是要回酒店,還是去駱家?”華怡對趙旭問道。
趙旭見時間已過晌午,兩人還沒吃飯呢。對華怡說:“我們先去吃飯,然后去駱家瞧瞧吧!”
“也好!”華怡點了點頭。
二人在一家小餐館,吃了一頓便餐后。便按著秦淵提供的地址,來到了云城一處叫做“曲巷”的地方。
巷子里住得都是棚戶區,與“云城”繁華的高樓大廈呈著鮮明的對比。
趙旭皺了皺眉頭,知道駱家破產之后,日子落魄了,可沒想到會住在這種地方。
剛進到巷子里,就聽里邊傳來了一個婦人的哭喊聲音。
“你們不要搬我們家的電視,不要搬我們家的東西。”
趙旭和華怡聽到動靜,互望了一眼,二人加快速度朝聲音發來的地方走去。
讓趙旭頗感意外的是,這戶人家赫然就是秦淵提供的駱家地址。
只見院子里,一個婦人被推搡在地。院子中有四個身材魁梧粗壯的男人,一看就是地痞之流,正搬著家里的電視和一些東西往外搬。
趙旭和華怡鬧不清是怎么一回事,二人便在一旁站著沒有出聲。
在院子屋檐下,一個年約三十左右歲的男子,抱著臂膀蹲在地上怔怔發呆。
婦人回頭對男子罵道:“駱炎,你還是不是男人?家里值錢的東西都被他們搬走了,這日子還怎么過啊?”
叫駱炎的男子一聲不吭,還是一副怔怔發呆的模樣。
就聽一個漢子粗聲吼道:“娘的!你們欠我們少爺的錢,還差幾十萬呢。就這點兒破東西,加起來也不值五千塊錢。還叫個屁!”
“錢,我們會慢慢還你們。求你們,不要搬我家的東西好不好?我家孩子喜歡看電視,這是家里唯一值錢的東西了。”
“去你的!”大漢一腳將婦人踢倒在地,罵咧咧地說:“沒錢還看個屁的電視,先把錢還了再說。”
這時,從屋子里奔出一個六七歲大小的小丫頭,跑到婦人的近前,抱著婦人哭兮兮地說:“媽媽!媽媽!”
婦人抱著孩子,泣不成聲。
讓趙旭和華怡感到氣憤的是,蹲在屋檐下的駱炎,自始至終沒說過一句話。抱著臂膀,一副神游的狀態。
趙旭沒想到駱炎這個男人,會這般窩囊。
家里的東西被搬走了,老婆也被人打了,可是連個屁也不敢放。
這還是個男人嗎?
華怡見趙旭沒有吭聲,可她實在看不慣這幫男人欺負一個弱質女流。何況還帶著一個孩子。
“站住!你們把東西放下。”華怡俏臉寒霜,對正要搬東西離開的幾個男人厲聲叫道。
當先一臉橫肉的男人,挑了挑眉毛,見趙旭和華怡兩個人,其貌不揚,一副弱不禁風的樣子,哪里會將這二人放在眼里。
男人瞪了華怡一眼,說:“小娘皮,你們最好少管閑事。他們駱家可是欠了我們東家不少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既然不還錢,就拿東西抵債,這不過份吧?”
“欠債還錢,的確是天經地義。但要經過法院的審判。如果法院讓其沒收他們的財產,你搬取東西自然無可厚非。可在沒經過法律允許的情況下,就拿人家的東西,這叫搶劫,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