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重生之不負韶華 > 438:不說出版,先漲稿費(2更)

            
        
    夜深人靜,獨自一人,特別適合思考。


    雖然趙棟的為人讓謝騫不恥,但趙棟的某些特性還是值得謝騫學習。


    趙棟回國也有兩三年了,一直在碰壁,卻也沒說放棄,堅持不懈終于抱上了心目中的大腿。


    謝騫睡著前還在想,也真是不巧,雜志社的人偏偏選擇明天到蓉城談判,不知道聞櫻一個人能把《少年偶像》的出版談成什么樣。


    ……


    周六下午一點半,聞櫻從家里出發。


    小鯢和主編會在兩點到鄒蔚君單位,聞櫻為了守時還選擇了打車。


    鄒蔚君在單位門口等聞櫻,聞櫻下了車小跑了幾步。


    “鄒阿姨!”


    “慢點,不著急。”


    鄒蔚君看只有聞櫻一個人來的,有點意外。


    前期的事,可以由她和聞櫻談,但出版簽約,聞櫻的父母不用出現嗎?


    聞櫻對此早有說辭,“我已經年滿十六周歲,簽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我爸媽說我寫小說的事可以自己做主。”


    ——事實上,陳經理現在壓根不想理會聞櫻,聞櫻強行解讀為“自己做主”了。


    鄒蔚君并不太了解聞櫻家的情況,但鄒蔚君知道聞櫻給天驕的電視劇投了50萬,這么一筆錢都能讓聞櫻做主,讓聞櫻自己來簽出版合同好像也不奇怪。


    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人有沒有簽合同的資格?


    如果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年滿十六周歲就可以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也就是陳茹和聞東榮完全不管聞櫻,不養聞櫻了,她需要打工養活自己,那她這個年齡是能簽勞動合同的啦。


    不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但實施的行為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同樣屬于有效合同。


    聞櫻自覺第一條不滿足,第二條她是滿足的。


    同樣的年齡,聞櫻簽出版合同沒問題,李夢嬌要和娛樂公司簽約就很有問題。


    前者是針對單本書籍的出版,后者可能會忽悠李夢嬌簽下不平等的“賣身契”!


    想要在合同上坑聞櫻其實并不容易,她本人是能看懂合同陷阱的。


    當然,為了讓鄒蔚君放心,聞櫻還是向鄒蔚君保證,就算今天《愛格》給她開出了更好的條件,她也會把持住自己不當場簽約。


    “我會先請律師看看,沒問題才簽。”


    聞櫻心里有數,鄒蔚君就放心了。


    聰明的孩子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再說了,還有鄒蔚君在現場看著呢。


    今天是周六,鄒蔚君單位人不多,鄒蔚君領著聞櫻到辦公室等著,哪知過了一個小時,《愛格》的主編才姍姍來遲。


    《愛格》的主編姓韓,是個皮膚微黑個子高挑的女人,瞧著就很嚴肅。


    韓主編身后跟著一個扎馬尾戴眼鏡的年輕女孩。


    韓主編一來,就盯上了鄒蔚君,年輕女孩子卻在看聞櫻。


    “小鯢。”


    “……你就是小魚?”


    聞櫻的筆名是‘逆流的魚’,負責她的編輯叫小鯢,兩人都覺得有緣分。


    在網上聯系了挺久,這還是現實里第一次見面,小鯢果然和聞櫻想的一樣還帶著兩分稚氣,妥妥是新編輯。


    小鯢看聞櫻,也覺得聞櫻看上去好小。


    明明是知道聞櫻年齡的,但真的見了,小鯢還是需要時間消化。


    確認了聞櫻平時不是開玩笑后,小鯢激動起來。


    這么年輕的新人作者呀。


    如果能籠絡在《愛格》,以后還會為《愛格》寫出很多好作品的。


    第一部長篇就有《少年偶像》的水平,小鯢真的很看好聞櫻的未來,在來蓉城的路上,小鯢還不斷向韓主編“進言”,終于說動了韓主編。


    韓主編愿意把《少年偶像》在雜志上連載的稿費再漲漲,從千字180元漲到千字240元。


    連載五期就漲了兩次稿費,對一個新人作者來說,妥妥是雜志的重視了。


    聞櫻的下一本書還不知道是什么質量呢,要是不如《少年偶像》受歡迎,千字240元的稿費韓主編就給的不是很情愿。


    畢竟稿費漲上去就不好降下來,所以漲稿費可以,前提是《少年偶像》得交給雜志社來運作出版!


    韓主編自認是帶著滿滿誠意來的。


    要不是有鄒蔚君橫插一杠,聞櫻這樣的新人作者還不用韓主編特意跑這么一趟。


    聞櫻和小鯢猶如親人相見時,韓主編和鄒蔚君卻是火花四濺。


    “韓琴。”


    “鄒蔚君。”


    兩人握了握手,鄒蔚君沒提韓琴遲到的事,韓琴自己也沒提。


    雙方一坐下,韓琴的視線終于從鄒蔚君身上分了一大半給聞櫻。


    聞櫻是個什么形象呢?


    是個圓臉小姑娘。


    長得就沒什么威脅力。


    這樣的小姑娘,作品能在《愛格》發表,已經激動的不行了吧?


    給雜志供稿的作者,除了極少部分全職,大部分都是兼職。作者中有學生,有上班族,但據韓琴所知,大部分作者會選擇這一行都是興趣使然,能有稿費當然最好,是一筆收入。


    稿費不多也沒關系,比起靠寫作掙錢,還是當作家的夢想更高貴些。


    如果雜志社不主動提漲價,作者是很少提的。


    把稿費看得比作家夢重要的,是全職作者。


    全職作者要靠寫作吃飯,《愛格》給的稿費若是太少,人家就給別的雜志寫,不會在《愛格》一棵樹上吊死。


    何況作者的筆名本來就是自由的,能給《愛格》供稿的作者,在同類型青春雜志編輯手里同樣會過稿。


    所以為了有穩定的高質量稿件,雜志會豢養一些作者。


    一個筆名只給《愛格》供稿,稿費肯定就得漲。


    以前的聞櫻是沒有這樣的待遇的,《少年偶像》在一眾青春言情小說中殺出重圍,一期人氣高過一期,聞櫻這個新人作者終于闖入了韓主編的視線。


    韓琴看了聞櫻兩眼,忽然笑了:


    “小魚,你和這位鄒編輯是認識的吧?我不管你倆是怎么認識的,是多么親厚的關系,我就是想告訴你,你的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別被眼前的一點蠅頭小利迷惑,也別輕信別人的許諾。你的編輯小鯢很看好你,再三向我推薦你,我也認為《少年偶像》到了可以策劃單行本的時候了,你這本書寫得好,你的文字是有價值的,我們決定將《少年偶像》的稿費漲到千字240元,從6月刊算起,你覺得呢?”


    韓琴不是開了天眼,知道聞櫻和鄒蔚君相熟。


    而是根據自己的社會經驗判斷,認為鄒蔚君把談話安排在蓉城出版集團的辦公室,是為了幫《少年偶像》抬高出版條件!


    這是在給雜志施加壓力,讓韓琴給出更好的出版條件,韓琴不愿被別人牽著鼻子走,開口說的不是《少年偶像》的出版,而是在《愛格》期間的連載。


    ——《少年偶像》即將連載到第六期,按照30萬字的算,才連載到一半呢,出單行本很重要,雜志連載還是要繼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