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書網 > 重生朱棣之子 > 第二百九十五章:皇太子的后宮等級
  京師。

  晚霞漫天,絢麗多彩。

  御花園里百花盛開,香氣迷人。

  大明乾熙皇帝朱高煦背負雙手,沿著青石板鋪設的小路,在園子里散著步。

  皇太子朱瞻域特意放慢腳步,跟在朱高煦身后。

  “太子,你覺得何人有資格納伯爵嫡女為妾?”

  忽然,朱高煦頭也不回地問了一句。

  朱瞻域上個月剛納了一房妾室,正是當代恭順伯吳克忠的嫡女吳芝蘭。

  他聽了朱高煦所問之后,瞬間想起半個月前朝廷頒布的《娶妻納妾令》。

  “回父皇,兒臣認為,此人至少得是伯爵之身。”

  朱瞻域略作思考,隨即答道。

  “依你之言,何人又有資格納公爵嫡女為妾?”

  朱高煦停下腳步,望著園子里的一片盛開的桃花,撫須問道。

  朱瞻域也趕緊止步,在距離朱高煦三步之外的地方站定,猶豫道:“公爵、郡王、親王皆可。”

  “理由?”朱高煦淡淡的道。

  朱瞻域老實答道:“假若子爵、男爵妄想納伯爵嫡女為妾,必會令人笑話,此乃根深蒂固的門戶之見。”

  朱高煦問道:“照你這般說,平民亦不能納勛貴嫡女為妾嘍?”

  “不怕父皇笑話,兒臣覺得,平民納勛貴之女為妾,無異于癩蛤蟆吃天鵝肉。”

  朱瞻域接著解釋道:“咱們皇家公主可以許給勛臣、文臣乃至士子為妻,那勛貴嫡女也自然可以許給平民為妻,卻萬萬沒有為妾的道理。”

  “歸根結底是因為妾之位分低于正妻,此乃祖宗成法,任誰也無法撼動。”

  朱高煦轉身看向朱瞻域,鄭重道:“太子,朕決定趁頒布《娶妻納妾令》之際,重新確立東宮姬妾數目與位分。”

  “父皇想把東宮妻妾位分形成定制?”

  朱瞻域微微有些驚訝道。

  “不僅如此,朕還打算把這后宮妃嬪等級制度也一并給改了。”

  朱高煦直言道:“納妾令頒布之后,上至親王,下至黎庶,皆必須依令而行,納妾不得超出規定人數,更不準轉贈、買賣姬妾,否則就犯下了違抗詔令的死罪。因此,咱父子倆更應該以身作則,為天下人做個表率。”

  “父皇打算如何改?”朱瞻域忍不住問道。

  “有兩種方案。這第一種,便是依唐制,皇太子在正妻太子妃之外,還可以設五十八名妾,即良娣二人、良媛六人、承徽十人、昭訓十六人、奉儀二十四人。”

  朱高煦早就考慮過此事,心中已有腹稿,故而不緊不慢的說道:“你覺得此方案如何?”

  “父皇,五十八名姬妾是否偏多了一些?”

  朱瞻域思索道:“依唐制,親王可以納妾十二人,郡王可以納妾十人。唐代太子納妾之數,幾乎是其親王五倍,但其親王與郡王差別并不大,這與我大明祖制并不相同。”

  “第二種,太子除正妻為太子妃外,準許有位次低于正妃的側妃兩名,位次低于側妃的才人八名,位次低于才人的選侍十名。”

  朱高煦接著道:“至于太子的嫡長子與親王同,余子與郡王同,你覺得此方案怎樣?”

  按《納妾令》規定,親王、郡王的側妃也是妾。

  因此,親王可以有一妻十妾,即一正妃、兩側妃、八美人,郡王可以有一妻四妾,即一正妃、兩側妃、兩美人。

  倘若依照朱高煦剛才所言,從今往后,大明的皇太子就可以擁有一妻二十妾,即一正妃、兩側妃、八才人、十選侍,其可納之妾的數目乃是親王的兩倍、郡王的五倍。

  按理說,如此規格,不可謂不高!

  可朱瞻域聞言之后,卻沒有說話。

  雖然他沒有開口反對,但沉默的姿態,已經算是委婉的表達了異議。

  朱高煦將朱瞻域的沉默看在眼中,也不生氣,似乎料到對方會如此反應,于是故意岔開話題道:“你納了吳家嫡女之后,似乎對寧寧有所疏遠。”

  他和朱瞻域一樣,都是男人,自然知道貪戀美色是男人的本能,也是本性。

  即便朱瞻域曾經為了與袁寧寧的感情而不愿意納妾,可當他真正納了一房妾室,并嘗到了姬妾的妙處與甜美之后,又豈能與人性本能對抗,馬上超凡脫俗?

  此時的沉默,乃是他嫌二十名妾太少了。

  “兒臣有錯。”

  朱瞻域陡然一驚,立即躬身道。

  他哪里會不明白朱高煦說這番話的言外之意?

  正所謂“淫者,過也,過其度量謂之為淫”,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過度貪戀美色,就成了敗壞德行之舉。

  朱高煦這是在勸朱瞻域要懂得適可而止,切勿過于貪戀美色。

  “兒啊,你要知道,雖然金陵女館已開設二十余年,京師女館也開設有十余年,可這天下間,學過女四書的良家女,又有幾人?”

  朱高煦耐心的解釋道。

  洪武元年三月初一,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做了一件與大明朝的女人們,特別是“第一家庭”的女人們有重大關系的事情:命儒生朱升編訂《女誡》,并刊刻全國發行。

  這部書的主要內容,就是收錄歷代賢德后妃的光輝事跡,然后全國推廣學習。

  尤其是朱元璋家里的女人們,更要在后宮開設講堂,由主編朱升親自主講,包括皇后在內的所有嬪妃都要列席旁聽,認真學習。

  而之所以說負責編訂的朱升是“主編”,而非作者,實在是因這部《女誡》大有來頭,它最早出自東漢女文學家班昭之手。

  之所以要朱升重新編纂,是因為在他眼里,做一個百分百好女人,特別是“第一家庭”的好女人,還需要一個重要素質——不擅自專權干政。

  這一條,也被朱升不折不扣寫入了編訂版的《女誡》中。

  而也從此之后,《女誡》一書,在相當長的時間里,成為大明王朝的婦女基本評判手則,無論宮廷還是民間,執行的都是這一套相同的標準。

  而在朱元璋的推廣下,《女誡》不但風行全國,在明朝,還相繼的誕生了兩個“升級版”,一個是朱元璋兒媳婦,明成祖朱棣皇后徐氏所編的《內訓》,另一個是明劉氏所作的《女范捷錄》,前者認真學習《女誡》中的“后妃不干政”精神,并將其理論觀點細化,以單獨成書的方式深入解讀。

  后者則繼承發揚《女誡》中關于好媳婦的各類評價標準,不僅以理論的形式進行剖析,更精選大明朝具有典范意義的好人好事,真實記錄并熱情謳歌。

  這兩部書,加上唐朝宋若翠的《女論語》,以及班昭原版《女誡》,被后世并稱為“女四書”。

  而朱元璋之所以要苦心打造這部“百分百好女人寶典”,也并非是有意要讓家里的女人受二茬罪,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吸取了歷朝歷代由于后宮干政而導致國勢衰弱的教訓。

  他的第一追求就是:保證大明歷代帝王的法定老婆,從皇后到宮女,都是百分百的好女人。

  為了實現這個理想,朱元璋煞費苦心,除了編《女誡》搞思想宣傳外,在制度上,也大傷腦筋,比如——明朝皇室選老婆的程序。

  從表面流程上看,明朝皇室選妃的過程,與其他封建王朝相比都大差不差,都是先四面撒網,從民間選拔,然后層層淘汰,給皇子找到意中人。

  然而相比之下,明朝皇室的選妃,是中國歷代封建王朝中最為深入群眾的,因為朱元璋從一開始就定下了調子——凡天子,親王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拂受。

  翻譯成白話就是:皇帝以及親王的老婆,無論是正房的皇后,還是偏房的妃子,都要通過嚴格的選拔程序,優先選擇“良家女”,理論上是非醫非巫非商賈非百工。

  在歷朝的諭選敕文中,我們可以看到,所謂的“良家”,便是低級的官吏、無職的士紳、儒生之家。

  至于那些主動給皇室“獻美人”的,一律不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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